消灭剥削、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便确定的始终不变的追求和使命。中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的经验证明,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解决贫困。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从发展经济、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贫困问题、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国情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现今中国的贫困问题主要是由已经被推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制度造成的”。要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就必须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制度。这一阶段的主要活动体现在领导工人运动,组织了罢工等。如1922年1月起的香港海员罢工,持续了13个月。在根据地建设中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的总方针。如,1929年1月到1931年9月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在根据地进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极其贫穷落后的社会发展状况,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从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入手,彻底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这一阶段,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总结出提出只有建立合作社才是使人民群众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端正了党的政治路线,把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针对贫困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与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对扶贫开发做出了宏观规划和设计。2002年11月十六大再次强调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使“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出发,把扶贫开发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任务,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2020年全党全国人民各族人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了人类反贫史上的奇迹,中国正式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已经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
站在新的起点,迎接党的百年华诞,我党将继续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共同富裕。